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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4章 情绪值拉满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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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,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!
    姜珩的这曲子,给她的就是这样的感觉。
    这是一动感十足的旋律,激情洋溢,让人感动。
    但是这是一流行钢琴曲,有很强的摇滚乐的感觉。
    姜珩弹的这曲子就是号称钢琴王子的马克西姆弹奏的《克罗地亚狂想曲》。
    上个世纪九十年代,马克西姆亲身经历了自己祖国的这场战争,所以创作了这样一曲子。
    马克西姆的钢琴曲充满了流行因素。
    不管是《克罗地亚狂想曲》还是《出埃及记》,都是现代流行钢琴的代表之作。
    而且他还在钢琴中加入了流行音乐的元素,这也是让马克西姆的钢琴十分受欢迎的原因。
    这歌的旋律感实在太强,以至于在后来的《节奏大师》游戏中,成了人人必玩的神曲。
    自姜珩开始演奏的,现场围观者,第一时间就被姜珩弹奏的旋律所吸引。
    很多在小声议论的人群,听了姜珩的表演,瞬间安静下来,很快沉浸在了钢琴声里。
    虽然大多数人不是像要新柔这样的科班生,抓不住那么多细节额,但是姜珩的这段旋律太有感染力了,很容易就能调动大家的情绪。
    在大多数普通音乐爱好者眼里,对音乐的认知就是旋律动听,这也是流行音乐收到大家欢迎的原因。
    姜珩的折合奏曲子,律动性极强,既有情绪感染力。
    杨迪亚没想到姜珩对流行钢琴也是这样的精通。
    作为一名钢琴家,他只听了姜珩弹奏第一段,就知道自己输了,而且还是一败涂地。
    他的舒缓的音乐,确实很能让听众产生共鸣,但是音乐中所包含的能量实在是太小了。
    是的,音乐是懈怠有能力的。
    但是他刚才的作品所蕴含的能量,在姜珩的这曲子面前,真的如同萤火之光与皓月争辉了。
    杨迪亚有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。
    杨迪亚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华人家庭,从小就喜欢钢琴。
    不管是在哪里,钢琴都是很费钱的爱好。
    尤其是像他这样的普通家庭的孩子但是他的爱好,更是寄托了他实现阶级跃升的野望。
    他能有今天,是他抓住每一个机会,努力往上爬。
    比如说他身边的这个女人,是他的高中同学。
    杨迪亚对她一点好感都没有,但他还是违心的跟她在一起,因为它能去欧陆留学,多亏了她的资助。
    虽然有了现在的地位,但是杨迪亚知道自己依然还没有真正出人头地。
    他还在努力,想要融入上流社会,争取更多的机会。
    陈昱雯的婚礼,在他看来是很难得的上升通道,所以他拉下脸面,毛遂自荐,想要在陈昱雯的婚礼上展示自己的音乐才华。
    但是谁能想到,姜珩却突然出现,截了他的胡。
    在他看来,姜珩这是断了他上升的通道,所以他对姜珩怀恨在心。
    所以他向姜珩起挑战。
    既然不能参加陈昱雯的婚礼,那么如果能踩着姜珩,一样能够扬名的。
    只是没有想到,这一脚,是重重踢到铁板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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